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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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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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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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2024-12-15 16:00: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现役军人一方存在家暴的重大过错,另一方坚持离婚,法院予以准许 -
姚平
2022-12-02 15:57:27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姚平
2022-12-09 18:03:23
来自客户百字好评!专案组团队的力量!律师对待案件的极致认真程度客户看在眼里,为了案件胜诉连夜改上诉状。没有一个胜诉案件是轻松得来的,每一个案件的细致程度打磨到极致,绝不辜负每一个当事人的信任! -
姚平
2024-07-09 14:30:04
哇塞,这锦旗字不少呀👍,客户把锦旗送到前台就着急走了,仔细一看真是感动😹,把案件的结果都描述了:“婆媳矛盾上演离婚大战,儿子因此事被父母嫌弃,专门找姚平律师协调,双方化解矛盾和好如初,儿子与父母关系得到改善,感谢和解专家姚平律师”。 -
姚平
2024-12-13 09:18:34
相爱容易相处难,如何化解婚姻危机?12月28日10:00,第93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带你挖掘情绪背后的真实需求,了解ta的性格特征,教你“好好说话”,让爱情之树常青! -
姚平
2024-06-27 14:25:04
婚姻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财产、债务、孩子抚养权等问题都达成心里意愿,和平分开、各自安好。当事人感言:“元甲律师不只是法律专业的解惑,还像知心姐姐一样不厌其烦的为我解决问题,提示关于案件需要我注意的任何问题”,常常帮助、总是安慰,口碑服务我们一直在行动。 -
姚平
2022-12-08 17:07:31
案例小分享:离婚案件撤诉要慎重。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再次提起诉讼需要在六个月以后,但遇到对方好不容易同意离婚,又非常抗拒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可以先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待领取离婚证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可以的哦。 -
姚平
2022-12-01 13:21:19
离婚诉讼中,对方名下零资产,从未想过会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当事人手中没有什么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利证据,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们都要努力争取,从对方的证据中发现端倪,并积极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二十万的利益。 -
姚平
2023-06-18 08:10:56
情感危机化解 总有人说相爱容易相处难,婚后婆媳关系相处更难[流泪],教育孩子也会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工作中如何搞好同事关系,如何了解客户等等,这些问题其实就一个字“懂”,读懂对方一切都化解了,一场3个小时的《情感危机化解》沙龙让大家了解到沟通从读懂对方开始👍。 -
姚平
2022-11-28 14:31:14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 -
姚平
2022-12-08 11:42:30
男方婚前赠与款项给女方,女方将钱款用于双方生活,结婚后男方不务正业,多次向女方索要钱款,女方为男方支付17万元,男方不满意提离婚,并要求支付中间差额款,这明显要让女方人才两失,好在我方证据充分,经过争取法院驳回男方诉讼请求。